台北市農產品運送業職業工會
歷年舊文 2013-01-03 00:00 回上一頁

[轉貼]加入職業工會的會員,兼職所得為什麼不用繳交補充保險費?

健保局 二代健保Q&A
  1. 無一定雇主的職業工會會員,是把從不同單位領取的薪資,都納入投保金額,當作一般保險費的基礎。所以從不同的單位領取的兼職薪資,就不必重複計收補充保險費。
  2. 如有其他利息所得、股利所得或租金收入時,還是要依規定扣取2%的補充保險費。